自家宅基地房屋要拆迁,拆迁办让住户摇号选房,先签署拆迁协议再摇号选房,如果不签就不让拿号,是否合法
这个是合理的。
因为对于房屋拆迁来讲,补偿的方式有两种,一个是房屋产权置换,一个是货币补偿。至于选什么都是被拆迁人来做决定的,有的人不要安置房只要货币补偿,有的人可能不够置换两套,是再拿一些货币还是拿两套房再添点货币,这都需要落实到协议中去。
只有协议签订了,才能知道如何履行。不签协议肯定是不能参与摇号的,所以这是合理的处理方式,没有什么问题。
关键是我们连拆迁办是谁都不知道,没有任何公示,也没有说赔偿具体方案。只是到家里量了面积问要补偿金还是还房,2天后就通知摇号选房,我们家没有去。邻居说他去了以后就说让你签协议才能摇号。半天下来很多人都拿号了……,开始也没有就赔偿协议沟通过,这也太快了
拆迁安置房是按顺序号选房 在选房时需要什么手续办理
(1)、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。
(2)、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。
(3)、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。
(4)、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5)、拆迁安置协议。
(6)、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。
(7)、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。
(8)、测量分户平面图。
(9)、如被拆迁人死亡,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